【最新】又提了!广州基础养老金提高到191元!今年的补发款已到账啦!
涨啦!
涨啦!
你们的养老金又涨啦!
广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将从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191元!
也就是每人每月多发了11元!
每月多发11元,
算一算以后每年可多领100多块钱呢!
重点是本次增加待遇,
从2016年1月1日起补发,
2016年12月12日已补发到账啦!
从2016年1月1日起,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将从180元/月调整为191元/月,即每人每月增加11元;对于继续按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办法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在其原来养老金基础上加发11元。
该调整办法从2016年11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调整之后,广州市城乡居保平均养老金将达到624元/月。
据了解,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随着每个人缴费数目的不同,每月发放的金额也不同。根据此前的办法,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参保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时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
★ 基础养老金部分:由政府全额支付,标准全市统一,此前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80元,根据这次最新发布的通知,将涨至191元每人每月。
据统计,
广州市将有41万城乡老年居民受惠。
那你符不符合条件呢?
快来看看吧~
目前广州的养老保险主要分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二者的参保对象不同:
★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为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就业的人员。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具有广州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未享受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也未按有关规定继续缴纳或一次性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非从业城乡居民均可参保。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参保人居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其社会保障号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社会保障号码为参保人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参保人个人缴费、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和政府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有集体经济组织的参保人,由本人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递交相关申请资料,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统一送所属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统一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申报、资格确认、待遇申领等手续。
无集体经济组织的参保人,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申请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或者本市居住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申请办理上述手续。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之间可以相互转移。根据此前的实施办法:
★ “职保”转到“城乡居保”:未达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将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按城乡居保办法建立的个人账户,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并按城乡居保办法规定计发养老金。
★ “城乡居保”转到“职保”:达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按城乡居保办法建立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及办法计发养老金。
都说“老人幸福指数”能体现城市温度,
此次提高基础养老金的举措,
是广州这座城市关爱老年群体的体现,
让所有老人感受到广州的温度,
实在是太暖心啦~